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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泷泊镇居民蒋某玉。2018年2月6日,唐某孝因承包工程急需资金周转向我借钱,我们口头约定的借款期限是2个月,到期后,我多次向唐某孝催促,他拒不归还我的借款。为此,我申请了法.律.诉.讼,法.院判定唐某孝自判.决生效七日内偿还借款本金84万元加利息。判.决生效后,2018年9月17日,我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湖南康楚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协助扣留唐某孝在双牌鑫泉市政开发有限公司标准厂房三标段工程款1560000元,并提供了我的房产财产作为担保。并于2018年10月9日裁定准许并采取了保全措施。
因为唐某孝一直未还款,我多次向法.院.执.行.局反映,执.行.局了解到唐某孝于2018年2月24日与毛某义等14人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同一项目的全部工程款转让给毛某义等14人,而唐某孝表示自己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当时他根本就不知道是债.权.转.让.书。法、院表示对此项目工程款的所有权存在巨大争议,究竟是属于唐某孝还是毛某义等14人又或湖南康楚园林有限公司表示怀疑,导致我的判.定.书.不能及时执行。
2019年8月22日,在仅执.行10万元的情况下,终结了执行程序。9月2日,我对该裁.定.书表示异议并提出书面.复.议.申请,事情也迟迟没有执.行到位。我表示疑惑,为什么法.院仅执行10万元,剩余的借款为何没有执.行?这背后是否还有其他隐.情?相.关.部.门是否可以查明事情的真相?
虽然我以书面方式向有.关.部.门如实汇报了上述真实情况,请求调取湖南康楚园林建筑有限公司的相关资料,但是至今没有做出实质性的回复,更未采取任何有效的执行措施。多次反映,沟通无果,对于这样的结果,我表示是特别难接受的。
没想到因为借款给别人让自己陷入债.权.纠.纷,相关部门一直未执行,剩余的欠款我也没收到。我的合.法.权.益该向谁反映?更何况我还是一个癌症晚期、急需治疗费用的病人!我痛哭流涕,实在是不知道怎么办了?请问公平何在?我这个普通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有没有好心人指导一下了?我恳请相.关.部.门和社会人士能够早日关注此事,还我一个公道。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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