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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为龚长生,68岁,迁.陵.镇.镇.锋.四.组村民。因酉.水.二.桥.头征收本人的原有宅基地,且事后没有对我们进行任何公平合理的安置,导致我与我儿媳(张志红)以及两个孙子,流离失所,生存困难.
本人于1995年的时候,经过村里镇里以及国土所同意,在酉水二桥头财政.局对面申请了一块宅基地。后来因为魏竹路修路,挖山平地导致家门前垮坎滑坡。经过相关部门同意,我把原有宅基地从20多米高的高坎上挖平了现在的车路。 2020年因洞庭大道修路的需要,又将我花了近五年时间、四处借.债挖出来的宅基地征.收去了。而对我花了近五年的劳动和付出没有任何补偿。
目前,我家五口人无安身立命的地方。本人现年68岁,又是失地农民,没有任何其它经济来源。本人的儿子在坐.牢,被.判.无.期.徒.刑,儿媳(张志红)一个人拖着两个孩子(一个10岁,一个12岁)。儿媳还患有严重的类风湿关节炎,每个月靠打针保命勉强能动,每月医药费2500元左右。男孙也有紫癜性肾炎,已经治疗多年,现在每个月也要1500元左右的药费。我家的原有宅基地被征收后,家里所有的经济来源断了,儿媳一个人拖着病重的身体,每天起早贪黑打三份工。但尽管是这样,都还远远不够,她们母子三人每个月的药费和生活费。
2020年,我家的土地被征收以后,我家里的所有物品被强行搬到桐木棋小区17栋109房间。因房屋和安保问题没有完善,期间下水管道堵塞厕所,污水全部流进屋里,小偷也多次偷盗我们家里的物品,造成经济损失。我也期盼领导们在这件事情上能够酌情给予补偿。
本人在酉水二桥头挖山平地,所挖的面积现在被征收部门征.用去修路的部分,是胡某华的3倍。胡某华尚且能够拿到补助,我们也希望我们能够在胡棉华的基础上增加一些费用,得到一定的帮助。
在宅基地安置一事上,本人期盼县里领导们,能和相关部门协调一下,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为我申请一块宅基地。期盼领导们能从我家的实际困难出发。因为儿媳妇她们母子三人今后的生活都成问题了,根本无力建房,恳请领导们能从建房救助补贴上,酌情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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